棄置費用的遞延所得稅處理
從初始確認含棄置費用的固定資產會計分錄分析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預計負債
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的差異為預計負債
預計負債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的差異為預計負債
故綜合考慮,初始確認固定資產時不需計算遞延所得稅.固定資產后續折舊以及預計負責計提利息時按上述原理分別計算.

新企業會計準則及其應用指南中明確規定,確定固定資產成本時,應當考慮預計棄置費用因素;將預計未來可能發生的棄置費用按其現值計入固定資產的成本和相應的預計負債.計入成本的金額作為固定資產成本的組成部分計提折舊.另外每期需根據預計負債的余額計提利息,在確認財務費用的同時增加預計負債的賬面余額.這樣未來發生的棄置費用,分為本金和利息兩部分,通過兩種渠道在資產持有期間計入損益.本金計入固定資產的成本,通過計提折舊計人損益;預計負債每期計提的利息,通過財務費用計入損益.通常在企業實際支付棄置費用時,稅法允許抵減應納稅所得.那么在固定資產的持有期間,因確認棄置費用而多提的折舊和利息就不能進行稅前扣除.可見,固定資產的棄置費用在會計確認當期不允許抵扣,實際支付時才可以抵減應納稅所得,由此產生固定資產持有期間的暫時性差異.
[例]假設某固定資產原值50萬元,預計凈殘值為零,使用年限4年,按直線法計提折舊.預計未來棄置費用為10萬元,折現率10%,所得稅率30%.
棄置費用的現值=100000÷(1+10%)4≈68301(元)
上文小編介紹了棄置費用的遞延所得稅處理是怎樣的,大家對這個內容了解的怎么樣了呢?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