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企業異地預繳稅款申報表?

2018-07-13 14:42 來源:網友分享
6624
建安企業異地預繳稅款申報表,根據規定需要向機構所在地的國稅機關填報由各省自行確定,納稅人在具體辦理時可以咨詢當地稅局,詳細內容請大家閱讀如下文章。

建安企業異地預繳稅款申報表?

根據規定,納稅人跨省(含計劃單列市,需要特別注意)外出臨時經營的,需要向機構所在地的國稅機關填報《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表》;對于省內跨縣是否實施跨區域涉稅事項報驗管理,由各省自行確定,納稅人在具體辦理時可以咨詢當地稅局。

根據稅總發〔2017〕103號附件列舉的范圍,納稅人臨時外出從事建筑安裝、裝飾修飾、修理修配、加工、批發、零售、批零兼營、零批兼營及其他有關項目時,納入跨區域涉稅事項報驗管理。

因此,建安類企業異地預繳稅款后,其賬務處理如下:

繳納時作分錄:

借:應交稅費—預繳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預繳的時候是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貸記銀行存款。最終實際開票的時候就是:

借: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實際交稅的時候: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一般納稅人則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來核算。

貸:銀行存款

申報時作賬:

借:應交稅費—未繳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預繳增值稅

建安企業異地預繳稅款申報表?

外地施工的建安企業如何扣繳個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建筑安裝業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的通知(國稅發[1996]127號)第十一條規定:

在異地從事建筑安裝業工程作業的單位,應在工程作業所在地扣繳個人所得稅。但所得在單位所在地分配,并能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完整、準確的會計賬簿和核算憑證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后,可回單位所在地扣繳個人所得稅。

第十二條規定,本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涉及的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應按每月工程完工量預繳、預扣個人所得稅,按年結算。一項工程跨年度作業的,應按各年所得預繳、預扣和結算個人所得稅。難以劃分各年所得的,可以按月預繳、預扣稅款,并在工程完工后按各年度工程完工量分攤所得并結算稅款。

第十七條規定,本辦法所稱主管稅務機關,是指建筑安裝業工程作業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分局、所)。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建筑安裝企業扣繳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1]505號)第一條規定:

到外地從事建筑安裝工程作業的建筑安裝企業,已在異地扣繳個人所得稅(不管采取何種方法計算)的,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不得再對在異地從事建筑安裝業務而取得收入的人員實行查帳或其他方式征收個人所得稅。但對不直接在異地從事建筑安裝業務而取得收入的企業管理、工程技術等人員,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應據實征收其個人所得稅。

據此,到外地從事建筑安裝工程作業的建筑安裝企業,已在異地扣繳個人所得稅的,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不得再對在異地從事建筑安裝業務而取得收入的人員實行查帳或其他方式征收個人所得稅。

看到上面的文章,大家都知道建安企業異地預繳稅款申報表了吧,按照上面的流程和方式處理吧!大家都知道不同的地區收費用的時間和地點是不一樣的,大家在上繳稅收的時候,一定要先弄明白哦!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圈子
熱門帖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