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是什么附相關政策

2018-07-12 11:4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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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是什么呢,對于這一問題,本篇文章給您帶來了國務院令第512號的相關規定,其中明確的說明了這一點,共有三個方面的內容,涉及到了化妝品制造或銷售、煙草等相關的廣告費,詳情如下。

廣告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是什么附相關政策

答:有關企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規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做了原則性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四十四條規定,現就有關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化妝品制造或銷售、醫藥制造和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廣告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是什么附相關政策

二、對簽訂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分攤協議(以下簡稱分攤協議)的關聯企業,其中一方發生的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稅前扣除限額比例內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可以在本企業扣除,也可以將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攤協議歸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計算本企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限額時,可將按照上述辦法歸集至本企業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計算在內。

三、煙草企業的煙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一律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廣告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您現在清楚了。會計學堂每天會更新相關的政策,您可以繼續支持我們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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