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公積在企業注銷時如何做賬務處理?
答:《小企業會計準則》第五十五條規定:資本公積,是指小企業收到的投資者出資額超過其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額的部分。
小編認為,對于資本公積在企業注銷時,其賬務處理如下:
借:股本 (股票面值 1 元×注銷股數)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①(差額先沖股本溢價) 盈余公積
②(股本溢價不足,沖盈余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③(股本溢價和盈余公積仍不足,沖未分配利潤)
貸:庫存股 (回購價格×注銷股數)
同時,小企業應設置資本公積科目,核算小企業收到投資者出資超出其在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部分。
收到投資者投入的資產,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或確定的價值,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按其應享有小企業注冊資本的份額計算的金額,貸記實收資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
資本公積在企業注銷時的賬務處理需要根據資本公積的量來做,您看完了應該可以明白這一點了。會計學堂的中級課程已經出爐,歡迎您訂購我們的課程。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