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通行費如何計算?
答:會計學堂了解到,2018年1月1日前,主要是憑通行費發票注明的金額分別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
高速公路過路費發票,增值稅按以下公式計算抵扣:
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3%)×3%
舉個例子:

以高速公路為例,假設長沙到某區縣通行費發票注明的金額為105元,那么你當期可以抵扣稅額為105/(1+3%)*3%=3.1元
如果是一級、二級公路或者是橋、閘通行費發票注明的金額為105元,那么您當期可以抵扣稅額為105/(1+5%)*5%=5元。
2018年1月1日后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憑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抵扣進項稅額。
不過,在進行增值稅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通行費時,主要以下三點:
1.增值稅電子發票直接憑發票上注明的稅額抵扣。
2.過渡期內取得的相關紙質發票,按政策規定計算抵扣。
3.取得的財政票據性質的通行費,不能抵扣。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關于增值稅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通行費的計算,您現在應該明白了。如果您覺得本文不錯的話,可以分享給您的會計小伙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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