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上繳管理費繳增值稅嗎
答:不要增值稅,要交營業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也就是說,開具發票的前提是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而取得了生產經營收入,且是對外發生的經營業務行為,總分公司并不是對外的,故不需要開具發票。直接簽訂入賬即可。
分公司作為費用、總公司作為收入,對總分機構之間因總機構提供管理服務而分攤的合理管理費,通過總分機構自動匯總得到解決,不會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企業所得稅實施細則第四十九條及所得稅釋義的規定,企業無論是接受關聯方還是非關聯方提供的管理或其他形式的管理服務而發生的管理費,不得扣除。

收物業費開增值稅發票時稅率選擇多少?
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發布,通知附件明確了全面營改增后的增值稅稅率,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物業管理行業屬于第8項商務輔助服務中企業管理服務類,因此該類服務增值稅稅率為6%,法規摘要如下:
一般納稅人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稅率6%;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3%。收取物業費開具增值稅發票,必須按照納稅人的適用稅率6%或者征收率3%開具。
分公司上繳管理費繳增值稅嗎?因此,對總分公司之間收取管理費或服務費,對收取一方如果是不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內設機構,則不繳納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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