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沒有發票的職工福利費
1,正常計入福利費的費用,如果沒有正規發票,帳務處理請按照會計準則或會計制度執行。
稅務處理方面應屬“職工福利費”扣除范圍,但是,扣除時應依法取得合法真實憑據。
2,稅務上福利費有一定的限制,只要票據合法(一般指合法發票)并在年底按照標準測算并對超支部分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即可:
福利費:稅前可以扣除的工資總額的14%。

(1)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2)職工福利費將原來的預提扣除改為了現行的據實扣除,不再需要提前計提;
(3)國稅函[2009]3號文件明確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該單獨設置賬冊,進行準確核算;
(4)沒有單獨設置賬冊準確核算的,稅務機關應責令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稅務機關可對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進行合理的核定”。而有的企業在管理費項下設“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科目,這類企業應及時調整賬冊,將員工福利歸集到“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科目會計學堂整理的。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明確把職工食堂經費補貼確定為企業職工福利費的一項內容。財政部《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第一條同樣將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未辦職工食堂統一供應午餐支出作為職工福利費的核算內容。同時,財企[2009]242號文件第二條第二款特別指出,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并不是職工福利費核算內容,應當納入工資總額管理。
如何處理沒有發票的職工福利費,有關福利費的處理意見,小編不知識講述了,沒有發票的處理方式,還有稅前扣除,以及提前計提的相關內容,大家讀完后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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