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取到上年度的發票怎么入賬?

2018-05-18 14:34 來源:網友分享
6609
跨年取得發票,這發票的印刷年份以及開具日期都是影響因素,本文話題為本年度取到上年度的發票怎么入賬,雖然這是新會計們常常談到的額問題,已有經驗都是值得借鑒的。

本年度取到上年度的發票怎么入賬?

1、視做本的的業務處理,則沒有特別的地方,按本年的發票相同操作。

2、做為上年會計差錯調整,如果你所在公司實行的是企業會計準則,則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替代損益科目,如果實行的是小準則,則與第一條一樣。

3、上年的發票本年入賬,有稅務風險,容易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做調整,不予稅前扣除。

納稅人取得跨年度發票,可追溯在成本費用發生年度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普通發票分類代碼中年份代碼含義的通知》(國稅函〔2005〕218號)規定:“一、普通發票分類代碼中的第6、7位年份代碼,是指發票的印刷年份,并非發票的使用年份,可以跨年度使用。”

本年度取到上年度的發票怎么入賬?

“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政策依據: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會計學堂整理的。

《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2006)》規定,前期差錯通常包括計算錯誤、應用會計政策錯誤、疏忽或曲解事實以及舞弊產生的影響以及存貨、固定資產盤盈等。

第十二條規定,企業應當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錯,但確定前期差錯累積影響數不切實可行的除外。

本年度取到上年度的發票怎么入賬,就目前的一些內容來看,處理上年度的發票,三類處理還算是比較合理的,你如果有其他合理的意見,也可留言。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圈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