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代開的服務費增值稅發票會計分錄怎么做?
答:小編認為,對于地稅代開的服務費增值稅發票,可在經營成本下單獨設技術服務費明細科目的,
借:經營成本-技術服務費
借:應交稅費-增-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帳款)
同時,關于開具服務費增值稅發票,注意以下幾點:

1.認證相符的專用發票應作為購買方的記賬憑證,不得退還銷售方(補充:即使開具紅字發票也不得退還)。(《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
2.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發生應稅行為可匯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匯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同時使用新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并加蓋發票專用章。(《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
3.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并在發票聯加蓋發票專用章,抵扣聯和報稅聯不得加蓋印章。(國稅函〔2006〕479號)
4.發票內容如果屬于服務,發票上的沒有單位數量欄的可以不體現。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關于地稅代開的服務費增值稅發票的會計分錄,您現在清楚了嗎?想要知道更多會計方面的知識,趕緊訂購我們的課程獲取更詳細的內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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