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其他公司銷售產品的分錄怎么寫
答:委托方:(1)發出商品時:
借:委托代銷商品
貸:庫存商品
(2)收到代銷清單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委托代銷商品
借:銷售費用
貸:應收賬款

委托代銷商品的涉及到哪幾種稅?
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和銷售代銷貨物均為稅法中的視同銷售行為,需要繳納增值稅,受托方收取的代銷手續費征收營業稅。
代銷中的委托方:代銷清單和部分或全部價款,誰先到,按誰算納稅義務時間,如果發出代銷商品超過180天代銷清單和價款均未收回,也要履行繳納增值稅的義務,按第180天算納稅義務時間。
代銷中的受托方:售出商品時發生增值稅義務,按售價計算銷項稅額,取得委托方的增值稅專票后可以抵扣進項,受托方收取的代銷手續費,按服務業稅目5%征收營業稅。
委托其他公司銷售產品的分錄怎么寫?小編已經為你們解答完畢了,不知道你們對于這個問題還有其他什么疑問嗎?如果有疑問,可以向我們的答疑會計老師咨詢!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