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交以前年度稅金可以本年度抵所得稅嗎
補繳以前年度增值稅,不能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補繳以前年度增值稅,既不能在以前年度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也不能在本年度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只能調整未分配利潤。
補繳以前年度增值稅,通常作一下賬務處理: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自查調整

結轉損益調整: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的規定:
1、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2、企業由于上述原因多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可以在追補確認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遞延抵扣或申請退稅會計學堂整理的。
3、虧損企業追補確認以前年度未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業經過追補確認后出現虧損的,應首先調整該項支出所屬年度的虧損額,然后再按照彌補虧損的原則計算以后年度多繳的企業所得稅款,并按前款規定處理。
補交以前年度稅金可以本年度抵所得稅嗎,這里說的額稅金,就是增值稅,從有關文件中的內容可以看出,這稅金可不能用于抵扣本年度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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