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調試領用物資計入什么科目核算?
答:小編認為,對于設備調試領用物資,可以記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調試完成驗收合格后轉入固定資產。
在建工程可以分成正在建造和已有建筑物兩個概念理解。

第一,對于建筑物正在建造和建造完畢,從實證角度通過經驗判斷容易作出結論,但是也有兩種不同的觀點:一是:經過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五方”竣工驗收通過即為建造完畢;另一是通過竣工驗收備案。前述“五方”驗收不包括規劃、消防、環保等項目驗收,而規劃、消防、環保等驗收是否通過,登記部門需查驗《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才能進行判斷;建筑工程的實物形態固然是建筑材料的有機組合,但作為具有法律權利意義上的“物”首先就是“合法性”,而“合法性”的前提就是政府對建設工程各項許可的實施是否予以認可,該“認可”就集中體現在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備案證明》之中。
第二,建筑物是建筑主體,建設工程項目還包括建筑物以外的內容。只有建造完畢經竣工驗收備案能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才能稱之為房屋不動產,否則只能稱之為在建工程。
看完了上述小編整理的答案,對于設備調試領用物資計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您應該知道了其原因。更多會計方面內容,您可以繼續關注本網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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