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護費所得稅扣除有哪些標準?
根據《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試行)》和《關于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文件規定,勞動保護支出的范圍包括: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勞保用品,解毒劑等安全保護用品,清涼飲料等防暑降溫用品,以及按照原勞動部等部門規定的范圍對接觸有毒物質、矽塵作業、放射線作業和潛水、沉箱作業、高溫作業等5類工種所享受的由勞動保護費開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納稅人實際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可以扣除。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0】第084號
《關于調整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的通知》(蘇勞社勞薪〔2007〕18號)企業在崗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為: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30元。全年按四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并準予稅前扣除。
“各項勞動保護支出”是指按規定支付的職工冬季取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種的營養補貼以及確因工作需要并在有權部門規定的標準以內為雇員提供工作服、手套等安全防護用品的支出,其中工作服的稅前扣除標準按我局蘇國稅發[2000]126號通知規定
執行。

勞動保護支出與工資薪金支出的關系
①按有關規定發放的勞動保護支出不作為工資薪金支出
各項勞動保護支出,不作為工資薪金支出。(國稅發[2000]84號第18條)
②超標準發放的勞動保護支出應并入工資薪金支出進行調整。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規定:企業根據其工作性質和特點,由企業統一制作并要求員工工作時統一著裝所發生的工作服飾費用,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可以作為企業合理的支出給予稅前扣除。
為職工購買意外傷害險可否在稅前扣除?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大企業稅收管理司關于2009年度稅收自查有關政策問題的函》(企便函[2009]33號)第一條第(八)款規定,如為從事高危工種職工投保的工傷保險和為因公出差的職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險,可列入稅前扣除范圍。
依據上述規定,企業為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野外、礦井等高危作業的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個人意外傷害保險,以及為因公出差的職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險,可以稅前扣除。但為其他職工購買的意外傷害險、意外醫療險及意外門診險不能在稅前扣除。
勞動保護費所得稅扣除有哪些標準,要稅前列支,需要知道員工勞動保護費用的范圍,以及金額支出標準,每年的列支范圍等,希望本文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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