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土地年限怎么算

2020-06-22 10:22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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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來,房地產市場可以說是打的非常火熱,不少的房地產企業更是在近幾年賺得盆滿缽滿,各地房價猶如雨后春筍般拔地而起,房價的高漲雖然讓房地產商贏得了更多的利潤,但卻讓更多的人買不起房了,房子是每個人生活的必需品,房價更加會影響人們的生活.接下來就讓會計科目的小編帶大家來了解一下,二手房的土地年限怎么算?

二手房土地年限怎么算

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的使用權年限從開發商取得土地使用證之日算起.購房者在買商品房時,房價中包含了土地出讓金的部分,在取得產權的同時也取得了土地使用權,該土地的使用期從開發商取得土地使用證之日算起.只不過,在商品房買賣過程中,土地的使用權人由開發商變為購房者.如果開發商在3年前就取得了土地證,那么這套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時間就是從3年前開始算的,購買了這套商品房,無形中土地使用期限就減少了3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手房土地年限怎么算

土地使用年限期滿可自動續期

根據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權法》中的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據悉,在《物權法》出臺之前,根據1994年7月5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并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也就是說,根據以往的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是需要繳納一定費用的.而《物權法》出臺后,雖然規定了可以自動續期,但實際上并沒有對續期的土地使用費支付標準和辦法做出明確規定.特別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開始在一定范圍內征求意見,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見稿"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動續期"替換了"無償自動續期".但是,當購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樣進行權利延期,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費用,繳納多少出讓費用,都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而有關業內人士認為,適當續費是最有可能的.

二手房的土地年限怎么算?不管是一線還是二三線城市,現在的房價已經成為了不少人望而卻步的不購房的原因,被房貸壓力困擾的人更是苦不堪言.但在這樣的好時機下,不少企業將眼光投向了二手房市場,企業會計在處理二手房的過戶問題時往往比處理新房要更加麻煩,但這對自身的能力更是一種鍛煉.更多專業知識請關注會計學堂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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