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醫療費記入什么會計科目
1、工傷費應入會計科目:
(1)如果沒有上保險,工傷費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科目。
(2)如果單位上保險了,單位墊付的費用,暫時記入“其他應收款”科目。
2、工傷買了保險,理賠退費會計分錄;不退費入會計科目:
(1)單位墊付費用時
借:其他應收款--社保
貸:現金
(2)收回理賠費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
(3)如果不退費
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

工傷保險賠償打款到單位還要扣稅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工傷職工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2]4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貫徹落實《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中“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免稅的所得”的規定,現就工傷職工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規定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免征個人所得稅。
二、本通知第一條所稱的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工傷職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規定取得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醫療待遇、住院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交通食宿費用、工傷康復費用、輔助器具費用、生活護理費等,以及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規定取得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
三、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執行。對2011年1月1日之后已征稅款,由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主管稅務機關按相關規定予以退還。
由此可以看出工傷賠償款是不需要扣繳個人所得稅的。
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醫療待遇包括工傷醫療費用、康復性治療費用、輔助器具安裝配置費用。
(1)工傷醫療費用。工傷職工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工傷、職業病,所需醫療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規定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康復性治療費用。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費用支付也是有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輔助器具安裝配置費用。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輔助器具安裝配置費用一般采用限額支付方式。
傷殘待遇
傷殘待遇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至十級的,按照傷殘等級由工傷保險基金一次性支付給本人補助金。一至十級傷殘職工一次性補助金的標準分別為24~6個月的本人工資。
根據《工傷管理條例》第五章“工傷保險待遇”規定: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傷醫療費記入什么會計科目相關的內容,后面小編還和大家講到了工傷保險賠償打款到單位還要扣稅嗎、工傷醫療待遇、傷殘待遇等問題,如果沒有上保險,工傷費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科目,如果單位上保險了,單位墊付的費用,暫時記入“其他應收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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