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進項稅轉出要不要交滯納金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條例第十條第二項所稱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而舊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所稱的非正常損失卻包括三項,即:(一)自然災害損失;(二)因客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竊、發生霉爛變質等損失;(三)其他非正常損失.可以發現去掉了自然災害損失,因為自然災害損失不屬于人為控制的,同時去掉了可以引發各地國稅部門浮想聯翩的其他非正常損失,另外加進了因管理不善造成丟失一項.可見,需要進項轉出的非正常損失的前提必須是管理不善,后果必須是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也就是說如果不是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盜、丟失、霉爛變質也不應當作進項稅轉出.

滯納金計入什么科目
答:稅收滯納金、罰款記入損益類科目,具體記入"營業外支出",但由于在計算所得稅時稅收滯納金是不允許所得稅前列支的,因此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這部分支出要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征收企業所得稅.具體記賬分錄為: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會計費用支出性科目包括"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支出","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所得稅費用"等科目.
滯納金屬于營業外支出記入營業外支出,但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需要調整應納稅所得額,征收企業所得稅.
補充:滯納金指針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或者不按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款項一定比例的金額,它是稅務機關或者債權人對逾期當事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
上述資料反映了以前年度進項稅轉出要不要交滯納金這個問題,這是需要的,我們可以計入營業外支出,計入損益類科目.想要獲取更多的財務干貨等等,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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