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級經濟法基礎考點增值稅納稅義務

2017-09-04 10:3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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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級會計考試報名人數創歷史新高,2018考季的難度可想而知,預習階段掌握初級會計考試基礎知識尤為重要。快來看看小編為大家的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

2018年初級經濟法基礎考點增值稅納稅義務

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一)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否則,按銷售結算方式的不同,具體為: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的,不論貨物是否發出,均為收到銷售款或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3.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4.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的當天,但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為收到預收款或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5.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為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為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

6.銷售應稅勞務,為提供勞務同時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的憑據的當天。

7.納稅人發生視同銷售貨物行為(委托他人代銷貨物、銷售代銷貨物除外),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8.納稅人進口貨物,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2017年調整)

1.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通常為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并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2.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3.納稅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的,為金融商品所有權轉移的當天。

4.納稅人發生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情形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服務、無形資產轉讓完成的當天或者不動產權屬變更的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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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屬于不同的學科,所以具體哪一門課更容易考取得比較好,要根據考生的個人情況和學習成績來判斷。此外,考生在參加初級會計職級考試前,還需要準備有關的考試材料,如考試大綱、考試時間、報名時間等,以保證考試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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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員,初級會計實務重點難點是統計學、會計基礎、會計核算、財務報表分析、財務管理五個章節,而經濟法基礎重點難點包括公司法、合同法、稅法、海商法、勞動法等相關內容。另外,需要注意的是,2023年1月5號公布初級大綱教材,2023年2月7號-8號報名,2023年4月12日前準考證打印,2023年5月13日-5月17日考試,2023年6月16日前公布成績,以各地公告為準領取時間。此外,學習初級會計職級考試時,還需要關注相關法律法規及會計準則的變化,以便更好地掌握考試知識。

  • 備考先學《初級會計實務》還是先學《經濟法基礎》?

    根據初級會計職級考試的信息,應先學《初級會計實務》,2023年1月5日發布的初級大綱教材正是根據此考試準備的,因此應在2023年2月7日至8日之間報名,并在2023年4月12日前打印準考證,考試日期為2023年5月13日至17日,成績將于2023年6月16日前公布,領取時間以各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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