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銷時稅務查哪些帳目
企業注銷賬務上要注意:
企業注銷清算時,要設置:"清算費用"和"清算損益"來兩個基本賬戶,這兩個賬戶的核算內容如下:
1、清算費用:用于專門核算企業清算期間的各項費用成本.其內容包括:清算機構成員的工資源報酬、公告費用、咨詢費用和辦公費用、訴訟費用及清算過程中必須支付的其他的清算費用.這些費用從現有財產中優先支付."清算費用"賬戶借方登記清算期間的各項清算費用;清算結束時,將其全部發生額從該賬戶的貸方轉入清算損益的借方,本賬戶無余額.
2、清算損益:屬損益類賬戶,專門核算企業清算期間所實現的各項收益和損失."清算損益"賬戶的貸方反映企業的清算收益,其內容包括清算中發生的財產盤
盈、財產重估收益、財產變現的收益和無法償還的債務等;該賬戶的借方反映企業的清算損失,其內容包括清算發生的財產盤虧,包括損失財產、變現損失和無法收
回的債權;期末余額可能在貸方也可能在借方,再將余額轉入未分配利潤賬戶.清算結束時,該賬戶無余額.

企業在申請注銷固定資產和庫存材料如何處理?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的有關規定: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固定資產,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另外,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的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公司注銷時稅務查哪些帳目?綜合以上內容所述,根據小編老師關于企業注銷時稅務的處理介紹,詳細你們對此上文提及到的介紹內容都有一定的理解,當然如果你們認為除了清算費用或者清算損益科目外還有其他的項目,不然來本網站上找老師進行咨詢,這里有很多相關的資料進行查詢.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