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過路費怎么抵扣進項稅
自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按照以下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一)納稅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費,按照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抵扣進項稅額.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費,如暫未能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可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不含財政票據,下同)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3%)×3%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納稅人支付的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如暫未能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可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
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二)納稅人支付的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橋、閘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三)本通知所稱通行費,是指有關單位依法或者依規設立并收取的過路、過橋和過閘費用.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抵扣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86號)自2018年1月1日起停止執行.

企業部分過路費延期計算有什么原因?
之所以允許部分通行費延續計算抵扣方式,筆者揣測有以下幾個原因:
其一,根據《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66號》的規定,只有辦理etc卡或用戶卡客戶才可以取得征稅發票,對于未辦卡的現金客戶,暫按原有方式交納通行費和索取票據.因此需要給納稅人辦卡和適應的緩沖時間.
其二,不排除部分收費公路尚不具備開具電子發票的條件.
其三,橋、閘通行費短期內實行電子發票的難度較大,且其收入占比較低,因此財稅〔2017〕90號文允許納稅人「暫憑」通行費發票計算抵扣,且沒有期限限制.
車輛過路費怎么抵扣進項稅?整體上來說,按照小編老師在上文中提及到的相關介紹資料,相信大家都知道車輛在過高速公路的過路費取得普票上標明了進項稅的金額是可以抵扣的,相關的計算公式和抵扣的資料就說到這里了,如果你們對此內容還有什么其他的問題,不妨來本網站上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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