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自行加工產品怎么做賬
核算較細的工業企業,每件產品都有工時定額,也就是說,生產一件某種規格型號的產品計劃耗用的時間,另外還設定了每小時的工值.那么該產品的人工費等=工時數*工值,所有產品的人工費之合就是本月應付給工人的工資總額.這個工資總額如何分配到個人戶上呢,要根據企業的工資考核辦法,比如說:本企業是底薪加計件,那么要結合每個工人的生產計件和考勤天數來編制每個人的工資.其總工資額不能大于定額工時.
月末,成本會計根據入庫產品計提其工時定額,
借:生產成本--直接人工;
貸:應付工資薪酬--某某車間.
各車間統計人員,根據計件情況及工資底薪情況編制工人工資發放表,經薪資會計復核后發放
借:應付工資薪酬--某某車間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因車間生產有淡旺季,其工資可以有余額,以保證工人工資在年度內各月發放的均衡性.年度終了,可將結余的應付工資確認不再支付的情況下,結轉到當期損益.
借:應付工資薪酬--某某車間
貸:營業外收入或直接沖減當年主營業務成本
如果結余額較大或虧空較多,可分析考慮調整下年度定額工時.

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計算怎么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七條規定: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凡用于其他方面應當于移動使用時納稅.
計算公式為:(實行從價定率計稅的)應納消費稅=銷售額×稅率(實行從量定額計稅的)應納消費稅=銷售數量×單位稅額(實行復合計稅的)應納消費稅=銷售數量×單位稅額+銷售額×稅率實行從價定率計稅或復合計稅(從價部分)的,按以下順序確定銷售額:
1、有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其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同類消費品銷售單價×自產自用數量×適用稅率
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是指納稅人當月銷售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如果當月同類消費品各期銷售價格高低不同,應按銷售數量的加權平均計算.但銷售的應稅消費品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列入加權平均計算:
(1)銷售價格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2)無銷售價格的.如果當月無銷售或者當月未完結,應按照同類消費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
2、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中"成本"是指應稅消費品的產品生產成本;"利潤"是指根據應稅消費品的全國平均成本利潤率計算的利潤.
應稅消費品全國平均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企業自行加工產品怎么做賬?整體上來說,通過上文小編老師整理的相關介紹資料后,相信你們都知道企業在生產產品的時候都是有工時定額的計算,如果你們看完上文資料后對此會計分錄還有什么其他問題,不妨來本網站上找老師進行咨詢,這里有很多專業的老師給你們解答的.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