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2.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業進行交易;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3.有限合伙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4.有限合伙人可以將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與人身有關的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不能進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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