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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招待費按發生額的60%扣除,但不得超過銷售營業收入5‰;
計提的各種準備金不得扣除;
向從業人員實際支付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允許在稅前扣除。
對于生產經營與個人、家庭生活混用難以分清的費用,其40%視為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費用,準予扣除。
計提的各種準備金不得扣除;
向從業人員實際支付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允許在稅前扣除。
對于生產經營與個人、家庭生活混用難以分清的費用,其40%視為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費用,準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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