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00)
以資產清償債務方式進行債務重組的,債務人應①當在相關資產和所清償債務符合終止確認條件時予以終止確認,所清償債務賬面價值與轉讓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②新債務重組準則下,債務人以資產清償債務的,不再區分債務重組收益和資產處置收益,按照應付債務賬面價值與抵償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統一確認為一筆收益。
②新債務重組準則下,債務人以資產清償債務的,不再區分債務重組收益和資產處置收益,按照應付債務賬面價值與抵償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統一確認為一筆收益。

評論
首贊
(0/1000)
評論
推薦帖子

注會考試交流圈
注冊會計師考試交流
加入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