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是事實行為,無需意思表示,而非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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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耍:基于法律規定。《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條規定:“因繼承取得物權的,自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
202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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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耍:繼承取得所有權是法律規定而非法律行為
202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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