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應確認債務重組損失=(15-2)-3 ×4=1(萬元) B公司應確認債務重組利得=15-3×4=3(萬元)。會計處理如下: A公司的會計分錄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等12 壞賬準備2 營業外支出--債務重組損失1 貸:應收賬款15 B公司的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賬款15 貸:股本3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9 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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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陀羅:哎呀!一個疏忽,點錯了。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啊
202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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