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員本人為社會提供的服務,免征增值稅;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免征增值稅,并不是所有應稅服務都免稅。
1
首贊
(0/1000)
評論
靜靜: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3天前
評論
首贊
推薦帖子
每日打卡
越努力,越幸運
早安呀
打卡打卡打卡
打卡打卡打卡
加油加油加油
稅務師考試交流圈
稅務師考試交流,一起努力學習!
寫作業
(0/1000)
發布
舉報
取消
確定
請完成實名認證

應網絡實名制要求,完成實名認證后才可以發表文章視頻等內容,以保護賬號安全。 (點擊去認證)

取消
確定
加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