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債權成本費用=個人購置“打包” 債權實際支出×當次處置債權賬面價值(或拍賣機構公布價值)/“打包”債權賬面價值(或拍賣機構公布價值)個人購買和處置債權過程中發生的拍賣招標手續費、訴訟費、審計評估費以及繳納的稅金等合理稅費,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允許扣除。處置債權的成本費用合計=40×40%+2=18(萬元)應繳納個人所得稅=(25-18)×20%=1.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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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彬媽媽:加油加油加油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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