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題考核物權變動的意義、原因。物權變動的原因,是指引起物權發生、變更、消滅的法律事實。主要包括:(1)法律行為。如基于買賣、互易、贈與、遺贈等受讓物權,拋棄物權及設定或者變更、終止他物權的各種法律行為。(2)法律行為之外的法律事實。如房屋建造、先占、添附、繼承、無主物的取得、天然孳息收取、標的物消費、標的物滅失及混同等。(3)公法上的原因。如公用征收、沒收、罰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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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星:加油每一天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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