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以房產投資聯營,投資者參與投資利潤分紅,共擔風險的,按房產的余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對以房產投資,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擔聯營風險的,按出租房產征稅,按租金收入計征房產稅
1
首贊
(0/1000)
評論
Sekka:加油加油努力
2024-09-14
評論
首贊
推薦帖子

稅務師考試交流圈
稅務師考試交流,一起努力學習!
加入

應網絡實名制要求,完成實名認證后才可以發表文章視頻等內容,以保護賬號安全。 (點擊去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