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的核定試點和購進農產品計算抵扣有什么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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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4-10-07 13:52 發布 ??700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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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師
職稱: 注冊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2024-10-07 13:53
你好
在核定抵扣方式下,購進農產品時無論取得何種憑證,均以外購金額的價稅合計數計入原材料成本,進項稅額抵扣的時間后移至耗用或銷售環節。而在計算抵扣方式下,購進當期就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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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核定抵扣方式下,購進農產品時無論取得何種憑證,均以外購金額的價稅合計數計入原材料成本,進項稅額抵扣的時間后移至耗用或銷售環節。而在計算抵扣方式下,購進當期就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2024-10-07 13:53:40
你好?
試點納稅人以購進農產品為原料生產貨物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可按照以下方法核定: 省級(包括計劃單列市,下同)稅務機關應根據下列核定方法順序,確定試點納稅人適用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方法。 1.投入產出法:參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包括行業公認標準和行業平均耗用值)確定銷售單位數量貨物耗用外購農產品的數量(以下稱農產品單耗數量)。 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依據農產品單耗數量、當期銷售貨物數量、農產品平均購買單價(含稅,下同)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扣除率(以下簡稱扣除率)計算。公式為: 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農產品耗用數量×農產品平均購買單價×扣除率/(1%2B扣除率) 扣除率為銷售貨物的適用稅率。 當期農產品耗用數量=當期銷售貨物數量(不含采購除農產品以外的半成品生產的貨物數量)×農產品單耗數量 對以單一農產品原料生產多種貨物或者多種農產品原料生產多種貨物的,在核算當期農產品耗用數量和平均購買單價時,應依據合理的方法歸集和分配。 平均購買單價是指購買農產品期末平均買價,不包括買價之外單獨支付的運費和入庫前的整理費用。期末平均買價計算公式: 期末平均買價=(期初庫存農產品數量×期初平均買價%2B當期購進農產品數量×當期買價)÷(期初庫存農產品數量%2B當期購進農產品數量) 如果期初沒有庫存農產品,當期也未購進農產品的,農產品“期末平均買價”以該農產品上期期末平均買價計算;上期期末仍無農產品買價的依此類推。 政策解析: 1.投入產出法是以當期銷售產品耗用的農產品數量為核心來核定當期抵扣的進項稅額,屬于“實銷扣除法”,與“外購扣除法”存在本質區別。 2.農產品單耗數量是稅務機關依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行業公認標準,核定銷售單位數量貨物耗用農產品數量,而不是納稅人的個別標準。 例題: A公司是一家一般納稅人企業,2019年5月份開具農產品收購憑證購進原乳2500噸,買價1000萬元,原乳平均購買單價為4000元/噸;銷售10000噸乳制品取得不含稅銷售收入4200萬元。已知原乳單耗數量為1.06噸。請問:按照投入產出法核定農產品進項稅額,當期應納稅額是多少? 解析: 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 =當期農產品耗用數量×農產品平均購買單價×扣除率/(1%2B扣除率) =10000×1.06×4000×9%/(1%2B9%) =3500917.43(元) 銷項稅額=42 000 000×9%=3780000(元) 應納稅額=3780000-3500917.43=279082.57(元)
2023-11-02 14:50:02
不能在購入環節直接抵扣10%進項稅額。根據現行增值稅政策規定,2019年4月1日后,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在購入當期,應遵從農產品抵扣的一般規定,按照9%計算抵扣進項稅額。如果購進農產品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則在生產領用當期,再加計抵扣1個百分點。
2019-04-17 14:52:12
您好,這個的話,是可以正常進項稅還是抵扣9%的,現在還可以
2024-07-17 17:06:07
同學,你好,這個題應該選擇D,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主營業務成本×農產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600×40%×9%÷(1+9%)=19.82(萬元)。
2024-01-22 16: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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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7 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