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在國外買了一項專利技術,在境內使用 對方是個人 這個我們需要交稅嗎?
答: 同學你好 對方是在境外嗎
中國公民張先生是國內某企業員工,7月將自有的一項非專利技術提供給境外某公司使用,取得收入60000元,該項收入已在境外繳納個人所得稅7000元。問提供專利技術所得,在我國應補繳個人所得稅多少元?解析是60000*(1-20%)*20%-7000=2600元.對于這個答案解析的每一步,麻煩老師給詳細解釋一下。
答: 同學你好 首先 勞務報酬 稿酬 特許權使用費 簡稱三兄弟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1-20%) 稿酬還在在此基礎上*70% 也就是應納稅所得額=收入*(1-20%)*70% 然后 按照20%的比例稅率預繳個人所得稅 最后扣除已交的稅款 7000元 就得出了還應補交的稅款 明白了嗎 解決了即使評價一下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國內一公司,向境外一公司購買一項專利技術,其在國內沒有分支機構幾代理人,這種情況下,此項業務涉及哪些稅種?
答: 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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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月紅 追問
2024-07-02 16:16
樸老師 解答
2024-07-02 16:18
武月紅 追問
2024-07-02 16:20
樸老師 解答
2024-07-02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