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附件中小1和小2有什么區別?小1我的理解是轉讓股東也是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出資到位,這里轉讓股東是補充責任,在小2的時候怎么又是連帶責任。
答: 您好,1.受讓時未到實繳日后就接受了原股東的所有,認繳的出資要實繳 2.說的是轉讓時到了章程規定的認繳日期還是沒有繳就轉讓了,新股東這些情況是知道的,還接盤,就是連帶責任,現在工商上就是新股東的名字
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這個其他設立人的連帶責任為什么有人說是普通的連帶責任,也有人說是補充連帶責任。到底是怎么樣的。
答: 這個其他設立人的連帶責任是普通的連帶責任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只有一個股東,股東要負連帶責任。如果增加一位股東,與原股東是夫妻,也一樣要承擔連帶責任(因為夫妻財產是一體的)。那如果增加的是原股東的父母,是否就不用承擔連帶責任呢?
答: 同學你好 父母作為公司的股東,是否會承擔責任,主要是看是否按照股東責任實際出資或有抽逃出資行為,或者有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如果有,就要承擔責任;如果沒有,股東是沒有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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