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甲企業委托乙企業(一般納稅人)加工一批葡萄酒,甲企業提供葡萄實際成本為7000元,支付不含稅加工費2000元,另外取得專用發票支付代墊材料款價稅合計500元,葡萄酒適用稅率10%,受托方無同類消費品價格,則乙企業代收代繳消費稅為( )元。 A. 1049.16 B. 1000.00 C. 1050.00 D. 1054.59
何 先生。
于2024-05-28 19:58 發布 ??499次瀏覽
- 送心意
微微老師
職稱: 初級會計師,稅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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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應代收代繳消費稅=[7000+2000+500÷(1%2B13%)]÷(1-10%)×10%=1049.16
2024-05-28 19:58:38
你好,計算中,請稍等
2022-04-26 16:57:30
你好,計算如下,請參考
2022-04-29 14:54:56
您好,是的 收回后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成本120%2B33=153,
2023-12-02 15:54:36
根據題目所提供的信息,A廠只承擔了代收代繳消費稅的義務,并未承擔增值稅的代收代繳義務。因此,A廠只算代收代繳的消費稅,不算代收代繳的增值稅。
這是因為增值稅和消費稅是兩個獨立的稅種,其納稅義務人不同。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是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單位和個人,而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則是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
在這個例子中,B卷煙廠提供煙葉成本和加工費給A卷煙廠,要求A卷煙廠加工煙絲并代墊輔料費。A卷煙廠作為加工方,只承擔了代收代繳消費稅的義務,并未承擔增值稅的代收代繳義務。因此,只算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2023-09-25 09: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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