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是房開企業 ,簽訂了總包建筑合同為制式合同(建設局備案合同】,明確總包價格為8000萬元;現我們因資金緊張問題,改為甲供材,其中某些單項(譬如說消防、外墻保溫、窗、門等]由我們房開企業直供及直接簽訂合同,進行補充協議的簽訂,只是主體工程、水電工程由總包單位施工(進行簡易計稅方式】,這份補充協議在稅務局會被認可嗎?稅務局有相關的法條嗎?
答: 稅務局允許你變更合同 只要是變更是真實的 關注的是真實性 民法屬于意思自治 稅法不干預當事人的約定和變更 關注的是你的合同約定和真實的業務是否一致
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裝修施工合同,由乙公司包工包料自行完成所有工程,總合同價格為1000萬。工程進程中,目前甲方需要指定部分材料的供應商,并由甲方與材料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由施工方乙公司進行付款。這個補充協議該如何簽?;蛘哌@個協議合規嗎?
答: 您好,這個的話,就是三方,做一些協議,就可以的,是合規的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甲公司和乙方總公司簽訂合同,由乙方分公司執行,并由乙方總公司分公司開票個收款,簽訂補充協議是否可行,補充協議內容應主要包含哪些?
答: 你好,這個是涉及到資質的嗎?什么原因需要分公司執行總公司來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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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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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