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廖君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律師從業資格,稅務師,中級經濟師

2024-03-31 19:42

您好,是的呀,本來就是的,這樣利潤才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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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1 19:44

老師,我聽到的是個稅不能按權責發生制申報要按收付實現制申報,到底哪個更準確呢

廖君老師 解答

2024-03-31 19:48

您好,確實有文件是實際發放時申報,但這個文件的適用性,適合于外企當月發當月工資,我們一般的公司都是下月發上月工資,如果工資計提隔月,成本和利潤就失真了,不方便財務分析,也與權責發生制背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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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1 19:52

老師,計提不變,比如1月工資,當月計提;在二月發放,三月申報二月發放的1月份工資,是這樣的。但還有一種是1月工資,當月計提;在二月發放,二月申報1月份的工資。不知道這兩種哪種正確?

廖君老師 解答

2024-03-31 19:55

您好,第2種合適,工資只差一個月時間,我們工資記賬當月計提,自已計算的個稅,申報是申報,一點也不影響我們的當期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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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09:16

老師,但有許多老師,都是正確的是一月計提工資、二月發放一月工資、三月申報二月發放的一月工資。因為我之前都是選第二種,說是錯誤的

廖君老師 解答

2024-04-01 09:18

您好,3月才發1月工資,這樣的發放不多吧,壓2個月工資呀,我還沒有進過這樣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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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09:29

老師,不是的。比如我們公司規定每個月的15日發放上月工資。3月工資在4月15日發放,那這個工月的工資是在4月份申報還是在5月份申報?

廖君老師 解答

2024-04-01 09:31

您好,是在4月份申報的,隔了一個月

微信用戶 追問

2024-04-01 09:35

老師,關于這個問題是不是爭議很大,也有許多老師都說應該在5月份申報。

廖君老師 解答

2024-04-01 09:37

您好,沒有好爭議的,怎么申報沒關系,年度我們計入工資的成本費用都是申報過個稅的就行了,稅務也是這么比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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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09:38

老師,我之前做的跟您的想法是一樣的,后來才跟有些人說不對,怕給企業帶來風險

廖君老師 解答

2024-04-01 09:40

您好,不會的,每個公司發工資的情況也不一樣,我們按自已的方法保持一樣就可以了

微信用戶 追問

2024-04-01 09:43

老師,像我們這樣申報,是不是就不會產生跨年,也就是說占用第年的個稅份額了

廖君老師 解答

2024-04-01 09:44

您好,我們這個申報才跨1月,人家那個跨2月呢,這個沒關系的,稅務比對不一樣,會問我們,我們就說隔月發工資就可以了
我不是隨意回復的,我們被查過,就有這個比對的差異在,要說明情況

微信用戶 追問

2024-04-01 09:48

老師,您指的稅務比對是指哪里比呀

廖君老師 解答

2024-04-01 09:52

您好,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  是按202301-202312申報的個稅收入 

我們賬套里2023應付職工薪酬貸方累計發生額

微信用戶 追問

2024-04-01 09:57

老師,我們賬套里的應付職工薪酬貸方累計發生額那不就是計提的工資嘛,也就是說稅務只比對計提工資不是比對實發工資對嗎

廖君老師 解答

2024-04-01 09:58

您好,稅務只比對計提工資,是的,
實發工資也看的,看應付職工薪酬貸方的余額就看出來了

微信用戶 追問

2024-04-01 10:03

老師,這樣借方余額肯定比對不上對嗎

廖君老師 解答

2024-04-01 10:04

您好,借方余額是我們提前發工資了,這個跟我們往后申報對不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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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問題討論
您好,是的呀,本來就是的,這樣利潤才準的
2024-03-31 19:42:29
您好, 意思是當月申報當月的,是吧
2024-12-10 15:28:54
你好,本來就是應當這樣申報,是不需要更正的
2025-01-07 16:41:41
你好;? ? ?工資申報 是發了 次月來報個稅的; 沒有發現先 在申報期內0申報的??
2022-07-13 16:54:44
依據現行《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的稅款,自行申報納稅人每月應納的稅款,都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將于2019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四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表。因此,扣繳義務人應該在發放工資代扣個人所得稅的次月15日內辦理申報。 2、如果扣繳單位前期未按上述規定操作,存在“當月代扣的個人所得稅,當月申報并繳納”的情況,那么就需要將扣繳申報期限調整為支付所得的月度終了后十五日內辦理扣繳申報。 3、如果沒有按照稅法規定期限申報,當2019年1月1日個人所得稅新稅制及專項附加扣除實施時,扣繳單位申報期限有差異,就會產生數據歸集交叉,對納稅人按規定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有所影響。
2022-02-16 1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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