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給合伙人發了8萬工資,已經申報了綜合所得,在經營所得里又扣回了。在經營所得里,不扣除6萬。綜合所得不進行匯算清繳,那不就意味著,這8萬工資征個稅2次了嗎?
答: 對的是的,是這么做的。
如果給合伙人發了8萬工資,已經申報了綜合所得,在經營所得匯算清繳里需要調增“投資者工資薪金支出”嗎?“投資者工資薪金”指的是每個月給投資者申報的綜合所得數還是申報的經營所得預繳所得?
答: 你好,需要調整的 投資者的工資是你們單位支付給他的工資。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老師,個稅匯算清繳的時候提示6萬的扣除數在經營所得里已經扣除了,但是經營所得申報的收入是0怎么才能把這6萬改到綜合所得里扣除呢
答: 老師:你提到的6萬是所得稅法規定的經常性項目支出,可以扣除的有專項附加扣除,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繼續教育支出,以及家庭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和大病醫療等。只有通過在綜合所得申報里正確填寫相關信息,系統才能正確算出綜合所得,以及扣除6萬左右的專項附加扣除。另外,還需要注意,把6萬的費用扣的綜合所得中,不可以超過個稅算稅的稅前應納稅所得額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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