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好老師,看到一則關于分包抵減,說分包抵減必須異地才可以抵減,有這個政策嗎?

優雅的柚子
于2024-01-09 08:42 發布 ??366次瀏覽
- 送心意
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24-01-09 08:44
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建筑服務等營改增試點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7]58號 ,以下簡稱 財稅[2017]58號)第三條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財稅[2016]36號附件2)第三十七條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財稅[2016]36號附件2)第一條 第(七)項等規定:
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取得預收款,應在收到預收款時,以 取得的預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按2%預征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按3%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其中: 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部分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非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部分在機構所在地預繳,預交后仍按現行政策規定在確認收人時,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結清預繳和未繳的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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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建筑服務等營改增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58號?,以下簡稱?財稅[2017]58號)第三條?、《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附件2)第三十七條?、《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附件2)第一條?第(七)項等規定:
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取得預收款,應在收到預收款時,以?取得的預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按2%預征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按3%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其中:?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部分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非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部分在機構所在地預繳,預交后仍按現行政策規定在確認收人時,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結清預繳和未繳的稅款。
2024-01-09 08:44:22
您好
必須要取得分包發票才能抵減哈
2024-04-20 10:27:37
同學你好,對于建筑行業的一般計稅下,異地預繳增值稅是按差額征收,按照2%征收率申報。等回公司所在的時候全額申報,9%的稅率,原預繳的增值稅可以扣除
2024-04-20 22:18:38
您好!可以的,可以分包抵減
2024-04-22 08:40:23
你好!是的,正常是這樣了
2024-08-29 09:4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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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雅的柚子 追問
2024-01-09 08:47
樸老師 解答
2024-01-09 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