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樸老師

職稱會計師

2023-11-24 14:13

如果獎金在去年已經發放,而現在您將其包含在今年的10月份工資中申報個稅,那么您需要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借方科目應該反映的是工資和獎金的總和,貸方科目則應該反映的是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具體來說,您可以在10月份工資發放時,將獎金作為工資的一部分進行賬務處理。這可以通過在借方科目中增加相應的金額來實現,以反映獎金和工資的總和。然后,在貸方科目中記錄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以反映需要繳納的稅款。

apple12213 追問

2023-11-24 14:16

對 10月工資里現在就是獎金和工資的總和  但是貸方的話工資發放有銀行存款直接顯示 但是那部分去年已經發放的獎金實發數用什么科目呢 因為去年已經發放 個稅已經按科目應交稅金反應了

樸老師 解答

2023-11-24 14:23

借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貸銀行存款

apple12213 追問

2023-11-24 14:26

現在就是貸方多出來這部分已經發放過的獎金 不知道做什么科目 已經去年發放了 又不能做銀行了

樸老師 解答

2023-11-24 14:30

是多計提了嗎
多計提了紅沖

apple12213 追問

2023-11-24 14:33

正常工資是借方:應發工資 貸方:實發工資加個人代扣的那些社保公積金這些對吧                                    現在10月份工資里做進了之前已經發放的獎金應發數   那貸方就應該有這部分獎金的實發數 但是這部分已經去年發放了 所以現在就是不知道貸方的這部分獎金實發數做什么科目  老師能懂我的意思嗎

樸老師 解答

2023-11-24 14:36

之前做的時候不就沖減了嗎

獎金實發數需要先計提后發放的

apple12213 追問

2023-11-24 14:44

之前2022年發放計提獎金是這樣做的 借方:管理費用12000 貸方:應付職工薪酬  借方:應付職工 貸方:銀行存款12000    現在發放10月工資的時候 借方:應付職工薪酬里面就加入了這筆12000  那我就是不知道現在貸方怎么平這筆12000  因為貸方也差這筆12000現在  因為已經發放了這筆錢 不知道用什么科目來平這筆實發獎金 還是說老師能幫我看一下要怎么調整之前發放和計提的獎金

apple12213 追問

2023-11-24 14:47

我知道之前發放計提獎金已經沖減了 但是現在他們把獎金的實發數放在這個月工資里了申報個稅了  所以10月工資應發數是10月工資和獎金應發數的總和 那我貸方本來應該是實發數獎金和實發工資和代扣社保這些的總和的  現在獎金已經去年發放了 那這部分實發數怎么來平啊 我也搞不懂了

樸老師 解答

2023-11-24 14:54

如果已經使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計提了獎金,并且已經發放了這筆獎金,那么現在需要在賬目中進行相應的調整。
首先,您需要將之前計提的獎金從“應付職工薪酬”科目的貸方轉出,將其轉入“管理費用”科目的借方,以保持賬目的平衡。
其次,在發放10月工資時,您需要將這筆12000元的獎金加入到應付職工薪酬的借方中。這可以通過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的借方增加12000元的記錄來實現。
最后,您需要將這筆實發的獎金從“銀行存款”科目的貸方轉出,將其轉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的貸方,以保持賬目的平衡。
因此,貸方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平這筆實發的獎金:
借:應付職工薪酬 12000
貸:銀行存款 12000

apple12213 追問

2023-11-24 14:57

上面兩筆轉出能麻煩老師詳細寫一下分錄嗎

樸老師 解答

2023-11-24 15:01

上面寫分錄了哦
寫了過程

apple12213 追問

2023-11-24 15:05

就是之前發放計提的獎金是借:管理費12000 貸:應付職工12000     發放:借:應付職工12000 貸:銀行12000   現在要把計提的應付職工轉到管費的借方  銀行存款轉到應付職工的借方  這兩個要怎么轉啊

樸老師 解答

2023-11-24 15:09

你這個是沖減
直接借管理費用負數
貸應付職工薪酬負數

apple12213 追問

2023-11-24 15:11

那我之前做的發放的那筆獎金 借方:應付職工  貸:銀行存款 是不是也要沖減啊

樸老師 解答

2023-11-24 15:17

這個是補計提
你發放獎金沒有計提就要補計提
借費用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

apple12213 追問

2023-11-24 15:21

之前計提過的 那我要先沖減計提的獎金是這個意思嗎 那我之前實發的呢 我還沒太明白老師的意思 那如何把實發的銀行存款轉到應付職工薪酬的貸方呢

樸老師 解答

2023-11-24 15:23

之前計提過那你計提的和實際發放的金額一致嗎

apple12213 追問

2023-11-24 15:29

是一致的啊 發放 借:應付職工 120699.04 貸:銀行存款120699.04   計提  借:管理費用120699.04  貸:應付職工薪酬120699.04

樸老師 解答

2023-11-24 15:34

那你先做計提的再做發放的就可以呀
別的不用做了
只要月底結轉損益就可以

apple12213 追問

2023-11-24 15:35

現在問題就是他們把這部分獎金實發數做到10月工資里了 申報個稅的

樸老師 解答

2023-11-24 15:40

是合并工資申報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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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9月20日離職,那么離職日期應該填9月20日。在填寫個稅申報表時,需要按照離職日期來填寫離職信息。 如果11月個稅申報表中包含該員工的工資信息,那么該員工的離職日期可以填寫在11月個稅申報表中的離職信息欄中。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該員工在11月個稅申報表中所取得的收入應該是10月份的工資收入。 總之,離職日期應該按照實際離職日期填寫,而不能按照個稅申報表中的工資表日期填寫。
2023-11-29 15:04:35
同學你好 這個沒有工資就不用報 直接減員就行
2022-02-07 15:31:45
你好;? ? 你去核對工資收入明細 ;看下 你每個月的金額一致嗎 。 因為他們報個稅是發放的次月報個稅的; 中間是不應該給你報的? ?
2022-03-08 17:15:40
你好,個稅的話是發放的次月申報
2022-01-05 11:18:44
您好,容易被大數據搜索查驗。
2020-06-27 23: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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