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請問我手上有一個總分公司,需要合并財報申報 問
必須改(不改企稅匯算工資與個稅系統對不上,會預警)。 ?做法:自然人扣繳端更正2025年對應月份個稅申報,把差300元補上 。 ?總分公司:誰發工資誰更正;合并財報不影響個稅申報主體。 ?結果:更正后,賬上工資=個稅申報數,企稅匯算就能一致。 答
你好,a公司屬于制造業一般納稅人,a公司2023年成立 問
你好可以的計入開辦費 答
請問個稅申報系統我在稅款繳納里點了一個切換,不 問
上傳截圖看看什么情況? 答
老師,個體戶季報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需要填哪些數 問
您好,個體沒有財務報表,不用申報,你們個體做了賬嗎? 答
請問個人所得稅填報子女教育信息,當前受教育階段 問
是的,當前受教育階段開始時間填大學入學時間 答

特殊地域管轄 的內容,老師可以幫我總結一下嗎?最好是做個表格
答: 您好,看我給您發的圖片哈
老師,針對合同糾紛的管轄,怎么區分適用特殊地域管轄和協議管轄,這里不清楚
答: 在處理合同糾紛的管轄問題時,特殊地域管轄和協議管轄是兩種不同的法律概念,它們有以下區別: - **特殊地域管轄**:通常是指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雙方當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同一地點,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確定管轄法院。 - **協議管轄**: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一旦發生爭議,由哪個法院管轄。這種約定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 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 意思表示真實;3. 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4. 選擇的管轄法院必須是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5. 不得違反民事訴訟法關于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簡而言之,特殊地域管轄是基于法律規定的特定地點來確定管轄法院,而協議管轄則是基于當事人之間的約定來確定管轄法院。在實際操作中,應當首先查看合同中是否有關于管轄的明確約定,如果有,則需要判斷該約定是否符合上述條件。如果沒有明確的約定或者約定無效,那么將按照特殊地域管轄的規則來確定管轄法院。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仲裁內容里的地域管轄:指一般情況下,可以在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但最開始講解訴訟時,不是說仲裁其中一個基本原則就是“獨立”原則么,怎么這個地方又和人民法院扯上關系了?
答: 你好,仲裁是獨立的,比如你是新疆的公司,但你可以去找上海的仲裁庭,但是如果涉及起訴,則正常要在被告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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