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仲裁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后,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作出仲裁裁決書?
答: 您好,是的, 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后,可以撤回 仲裁,也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作出仲裁裁決書。
根據仲裁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仲裁協議效力的表述中,符合規定的有(?? )。A.仲裁協議具有獨立性,合同的變更、解除,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B.合法有效的仲裁協議具有排除訴訟管轄權的效力C.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應當請求仲裁委員會就此作出決定D.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沒有約定且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
答: 下列關于仲裁協議效力的表述中,符合規定的有ABD?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和一裁終局相矛盾!!!不明白
答: 你好 根據《仲裁法》第20條規定,當事人對仲裁協議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如果有異議是可以請求作出決定的。 而一裁終局是說的如果當事人之間的糾紛,一經仲裁審理和裁決即告終結,該裁決具有終局的法律效力。 而如果有異議才會找法院或者仲裁重新作出決定 是兩個不同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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