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伙企業收到注冊地自然人股息紅利所得稅收優惠的財政資金獎勵,我是需要計營業外收入,年底匯算繳納生產經營所得稅;還是可以按照穿透原則,直接按照自然人股東的偶然所得,代扣偶然所得個人所得稅后直接分配?
答: 你好這個要交個人生產經營所得。
個人所得稅:發放2018年度集團個人評優獎勵,統一按照偶然所得稅代扣代繳個稅是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還是偶然所得??其相關政策依據是什么?
答: 你好 是公司員工的話 計入工資薪金來一起報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自然人股東收到合伙企業的分紅,是按股息,紅利所得20%交還是按個人經營所得5%-35%交呢
答: 您好,這個的話按照20%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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