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票開具日期為2017年8月31日,票面注明稅額為7786.59元。由于會計人員的疏忽,沒有申報抵扣。請問現在還可以抵扣嗎?
答: 若在發票勾選平臺,能找到該發票,可以
2017年6月1日甲公司將持有的面值為10000元,出票日為2017年3月1日,到期日為2017年8月31日,利率為10%的銀行承兌匯票一張向銀行申請貼現,貼現利率為12%,
答: 你好,票據到期值是10000%2B10000*10%*6/12=10500 貼現息是10500*12%*3/12=945 貼現凈額是10500-945=9555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你好,開票日期為9月初的發票,可以在9月15日前報8月稅的時候認證抵扣嗎?
答: 不可以的,必須8月31號之前的發票才可以。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嗚啦啦啦 追問
2023-05-11 10:54
文文老師 解答
2023-05-11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