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是一家位于市區的生產企業,2020年發生經營業務如下: (1)銷售產品取得收入4500萬元,出租倉庫取得收入100萬元。 (2)直接成品銷售成本2200萬元,全年發生管理費用130萬元(其中業務招待費65萬元),銷售費用300萬元(其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共計120萬元)。 上述成本費用中列支全年應發工資薪金300萬元(實發工資薪金280萬元)、撥繳工會經費6萬元、發生職工福利費110萬元、職工教育經費5萬元。 (3)全年繳納增值稅130萬元、稅金及附加13萬元。 (4)營業外支出200萬元,其中通過民政部門向貧困地區捐款20萬元,合同違約金30萬元,違反市場競爭被政府部門處以罰款10萬元。 (5)企業已預繳企業所得稅款42.6萬元。 根據上述資料(上述收入均不含增值稅)和最新稅法要求,分析計算該企業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

活力的鋼筆
于2023-05-11 10:15 發布 ??1043次瀏覽
- 送心意
星河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CMA
2023-05-11 10:19
同學
本題的考核點是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屬于提高型考核點。
(1)企業會計利潤=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資產減值損失+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會計利潤= 4500+100 - 2200-130- 300-17 -200+300-100=1953(萬元)
(2)《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稅法規定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計算基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視同銷售收入。銷售產品取得收入4500萬元為主
營業務收入,出租倉庫取得收入100萬元為其他業務收入,轉讓技術取得收入300萬元為營業外收入。因此當年銷售(營業)收入= 4500+100= 4600(萬元)。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4600x5‰= 23(萬元),發生額的60%= 65 x60%=39(萬元),兩者相比擇其小者,即當年可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的業務招待費金額為23萬元。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 %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扣除限額= 4600x15%= 690(萬元)實際發生額為120
萬元,沒有超過扣除限額,因此當年發生的120萬元可以全部扣除。
企業實際可扣的業努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23+120= 143(萬元)
(3)實發工資薪金280萬元,可據實扣除。工會經費扣除限額=280x2%=5.6(萬元),實際撥繳工會經費6萬元,準予稅前扣除的工會經費為5.6萬元。職工福利費扣除限額= 280x14%= 39.2(萬元),發生職工福利費110萬元,準予稅前扣除的職工福利費為39.2萬元。職工教育經費的扣除限額=280x2. 5%=7(萬元),實際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為5萬元,可以全額稅前列支。全年繳納增值稅170萬元,不允許企業所得稅前列支。公益捐贈稅前扣除限額= 1953×12%=234. 36(萬元),實際發生公益捐贈20萬元,允許全額稅前列支。合同違約金30萬元,允許稅前列支。違反市場競爭被政府部門處以罰款10萬元,屬于行政性罰
款,不允許稅前列支。技術轉讓所得=技術轉讓收入一轉讓支出= 300 -100= 200(萬元),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因此該企業本年200萬元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4500+100-2200- (130-65) -23-300-17+ (6-5.6)+(110-39.2)-( 200-10)=1876.2(萬元)
應樸繳企業所得稅= 1876. 2x25% -42.6=426. 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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