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聯合會民辦非企業單位需要做審計嗎?

執著的寶貝
于2023-04-26 12:35 發布 ??543次瀏覽
- 送心意
meizi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23-04-26 12:46
你好; 一一般情況下不用的; 一般是規定 :根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1998年國務院令第251號),民辦非企業單位變更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應當組織對其進行財務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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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一一般情況下不用的;? 一般是規定 :根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1998年國務院令第251號),民辦非企業單位變更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應當組織對其進行財務審計。
2023-04-26 12:46:45
你好,保障金=(上年度在職工平均人數X1.5%一安置殘疾人數)X上年度平均工資
2022-04-15 15:38:48
同學你好
這個需要的
2022-07-22 14:00:11
親您好,在民政部門依法登記,并從事公益事業的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公益性社會組織),按照《公益事業捐贈票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可以到同級財政部門申領公益事業捐贈票據。然后收到捐款的時候開具捐贈票據。
2023-05-27 12:28:22
你好,這個是的呢。不過有些地方可能存在政策不同,你可以聯系當地稅務局的呢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52號)規定,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實行由稅務機關按納稅人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的辦法。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每月可退還的增值稅具體限額,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所在區縣(含縣級市、旗)適用的經省(含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批準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4倍確定。同時文件還規定,享受此稅收優惠政策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九十六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二)項所稱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殘疾人員的范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的有關規定。”
2022-05-24 10: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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