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我是個體戶沒有對公賬戶,采購發票抬頭可以只寫納稅識別號、店名、地址嗎?這樣的發票稅務局認可嗎?
答: 不可以,發票抬頭需要寫全稱,并且加上營業執照編號,這樣的發票稅務局是可以認可的。
我們是一般納稅人,去火鍋店用餐,對方給我們開的是電子普通發票,購買方只寫了名稱和納稅人識別號,沒有寫地址電話還有開戶行和賬號,這樣可以嗎?
答: 你好,這樣可以的。 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增值稅普票關于地址、電話、開戶行沒有強制性的要求。 根據《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第一條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1.住酒店要報銷,酒店給的發票抬頭是“A投資公司”,要求我們付款到抬頭“A投資公司**酒店”的賬戶,可以付款到這個賬戶嗎?(公司抬頭“A投資公司**酒店”說是分公司,不能買發票報稅,但是稅務局網上是按征收率征收的小規模納稅人,有納稅人識別號;公司抬頭是“A投資公司”的有不同的納稅人識別號,且是一般納稅人)2.酒店這么開票合規嗎?
答: 可以的,因為有的公司,特別是集團公司,他們開票可能是開的集團的抬頭,但是付款的話,可能是一些具體的下面的分公司或者子公司。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光玄月 追問
2023-03-16 16:50
良老師1 解答
2023-03-16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