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單位給人結算車輛租賃費,對方不肯提供發票,我可以將增值稅代扣下來嗎?

冷艷的路燈
于2023-03-13 18:04 發布 ??475次瀏覽
- 送心意
齊惠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23-03-13 18:15
不可以。您的單位想要結算車輛租賃費,必須要求對方提供發票,只有通過發票才能把增值稅代扣下來。
相關問題討論
不可以。您的單位想要結算車輛租賃費,必須要求對方提供發票,只有通過發票才能把增值稅代扣下來。
2023-03-13 18:15:43
對方給你發票復印件和完稅證明可以
2019-08-16 10:25:08
同學,你好
嗯,具體什么問題呢?
2024-12-03 10:22:16
你好,服務類的沒有單價數量的可以不用填寫。
2023-03-28 14:23:16
這種操作存在一定的風險和不規范之處,以下為您詳細分析:
? 稅務風險:從稅務角度看,運輸服務和車輛租賃適用的增值稅稅率不同。運輸服務一般納稅人稅率為9%,車輛租賃(不配備司機)一般納稅人稅率為13% 。出租方以租賃費發票涵蓋運費和租賃費抵消后的金額,可能導致稅務申報與實際業務不符,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錯開發票,進而面臨補繳稅款、滯納金甚至罰款的風險。同時,對于您公司而言,獲取的發票與實際業務不匹配,可能無法正常進行進項稅額抵扣和成本列支,影響企業的稅務成本和財務核算。
? 財務核算風險:在財務核算上,運費和租賃費屬于不同性質的業務,應分別進行核算。若按照出租方的提議操作,會使您公司的財務數據無法準確反映實際業務情況,導致收入、成本費用核算混亂,影響財務報表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也不利于企業進行財務分析和經營決策。
? 法律風險:沒有運輸合同明確雙方在運輸業務中的權利和義務,一旦出現運輸糾紛,如貨物損壞、運輸延誤等問題,難以確定責任歸屬,您公司的合法權益將無法得到有效保障。雖然出租方提出簽訂租賃費補充協議解釋減免租賃費原因,但這種方式并不能替代運輸合同對運輸業務的規范作用。
為降低風險,建議您與出租方協商簽訂追溯至2024年10月的運輸合同,明確運輸業務相關事項;同時,對于運費和租賃費的結算,應按照實際業務分別開具發票,進行規范的財務和稅務處理。 若出租方仍拒絕簽訂運輸合同,您需權衡與出租方繼續合作的風險和收益,也可咨詢專業律師,評估在現有情況下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2025-01-15 10: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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