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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鎖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稅務師

2023-03-07 20:55

您好,什么票據都找不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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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什么票據都找不到嗎
2023-03-07 20:55:59
你好,那臨時工咱要想稅前扣除,需要有發票的。
2023-11-07 11:41:19
你好,實際有業務的,沒有風險的。
2022-02-11 12:11:08
一)主要稅收風險 1.增值稅方面 (1)開具發票聯與記賬聯不同金額發票,在給用人單位開具的發票上按正常經營支付的工資、五險一金開具,記賬聯虛增工資、五險一金支付金額,減少增值稅計稅金額,少繳增值稅。 (2)招募臨時用工,擴大試用期范圍,進行勞務派遣,給用人單位開具的發票上包括五險一金,實際并未按發票記載的金額向社保部門繳納五險一金或者長期掛賬拖欠不繳,增加增值稅差額征稅可抵扣金額,少繳納增值稅。 (3)以現金的形式發放工資,編造虛假用工、偽造工資支付單據,擴大抵扣金額,少繳納增值稅。 (4)偽造合同、編造虛假的業務、虛構勞務派遣人員,虛開發票。或者給用工單位開具假發票,編造賬外賬。 (5)以押金、保證金等其他名義,從用工單位預收、實收中介費,不計收入,掛往來賬,達到延遲或少繳納增值稅的目的。 (6)選擇差額、全額開具增值稅發票不符合開票規則,存在不適用開具專票的情形,適用稅率不正確,未根據開票規則,正確填報申報表。 2.企業所得稅方面 (1)偽造合同、編造虛假的業務、虛構勞務派遣人員,為自己、用工單位或者其他試圖多列成本、費用的單位虛開發票,偷逃企業所得稅。《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四條規定: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前款所稱用工總量是指用工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人數與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人數之和。對較多人數的勞務派遣,超過了用人單位人數的 10%的,且用人單位使用被派遣人員從事其主營業務的,多與虛開發票相關。 (2)未將取得的全部金額計入收入,而是僅以中介費差額計入收入,其他應付的工資、四險一金等掛往來賬,長期掛賬不支或少支,隱瞞收入少繳納企業所得稅。 (3)以現金的形式發放工資,編造虛假用工、偽造工資支付單據,擴大支出金額,少繳納企業所得稅。在用人單位已經按規定計提了三費后,以派遣人員工資為基數對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福利費進行重復計提,擴大企業所得稅扣除范圍,偷逃企業所得稅。 (4)通常利用法律的盲區和監管的模糊,不代扣個人所得稅,但卻仍然在企業所得稅核算上扣除工資。不符合國稅函(2009)3號第一條的工資薪金支出,不允許稅前扣除。 (5)勞務派遣單位應將從用工單位收取的全部價款確認為收入,派遣單位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費用,應作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進行稅前扣除。 派遣單位可能僅將從用工單位收取的全部價款減去代收轉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確認為收入,但又將支付給勞動力的勞動報酬稅前扣除,這樣就造成該部分成本費用和用工單位重復稅前扣除,多列成本。 3.個人所得稅方面 (1)與用工單位簽訂合同,由用工單位直接代付工資、保險,勞務派遣單位只收取中介費,雙方均沒有辦理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明細申報。或者用工單位在合同約定基本工資由派遣單位代付,其他獎金、福利由用工單位直接支付,對派遣工人兩處以上取得的工資沒有合并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造成少繳個人所得稅。 (2)不代繳社會保險,而是直接發放給用工人員由用工人員自行繳納,仍按扣除應繳納的保險數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造成少扣繳個人所得稅。 (3)以虛假的數據進行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實際工資支付與申報數據不一致,不扣繳個人所得稅。 (4)由于勞動報酬支付在實踐中較為混亂,工資薪金支付方可能未履行預扣預繳義務。預扣預繳義務人對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目認識不清,導致適用錯誤的稅目、扣除費用以及稅率,代扣代繳錯誤的稅額。在被派遣勞動者負有自行申報納稅義務情形下,其未按照法律規定的期限及地點進行納稅申報。
2023-09-21 14:11:58
稅局只管收稅的哈,至于是否合規住建局管
2023-02-25 10: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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