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齊惠老師

職稱會計師

2023-03-01 13:26

根據稅務部門的規定,2021年所得稅如果虧損,在沒有完成匯算前,是不能使用于22年第一季度的盈利的。舉個例子,2020年公司發生的稅收虧損是3000元,2021年1月份發生的稅收盈利是2000元,這筆盈利是不能用于彌補去年的虧損的,而只有完成匯算手續后,才能將2020年的虧損彌補到2021年的稅收結果中去。

上傳圖片 ?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精選問題
舉報
取消
確定
請完成實名認證

應網絡實名制要求,完成實名認證后才可以發表文章視頻等內容,以保護賬號安全。 (點擊去認證)

取消
確定
加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