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以高于受托方計稅價格出售或者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可以抵扣怎么理解呢?分錄是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消費稅;借:應交稅費-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這不是交稅了嗎?也沒抵扣啊?

果凍
于2022-12-09 09:10 發布 ??5184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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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22-12-09 09:13
同學你好
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代扣代繳的消費稅,是記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的借方。
因為消費稅是單一環節征收的價內稅,如果收回后直接銷售,那么此時消費稅已經代收代繳了,不需要重復計算,但如果還要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那么新的應稅消費品生產出來后,企業還要計算消費稅,所以為了避免重復征稅,這里規定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記在借方。以后用于抵扣。
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直接用于銷售的,銷售價格不高于受托方計稅價格的,委托方應將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
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高于受托方計稅價格出售或者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按規定準予抵扣的,委托方應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的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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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
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代扣代繳的消費稅,是記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的借方。
因為消費稅是單一環節征收的價內稅,如果收回后直接銷售,那么此時消費稅已經代收代繳了,不需要重復計算,但如果還要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那么新的應稅消費品生產出來后,企業還要計算消費稅,所以為了避免重復征稅,這里規定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記在借方。以后用于抵扣。
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直接用于銷售的,銷售價格不高于受托方計稅價格的,委托方應將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
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高于受托方計稅價格出售或者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按規定準予抵扣的,委托方應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的借方。
2022-12-09 09:13:39
你好,銷售應稅消費品應交的消費稅,計提的時候
借:稅金及附加,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2022-04-02 21:55:07
企業以銀行存款繳納應付的消費稅稅金10000元,借方是應交稅費而不是稅金及附加,是因為消費稅是價內稅,計提時計入稅金及附加,繳納時計入應交稅費。
具體來說,企業在購入需要繳納消費稅的商品時,按不含稅價款計提消費稅,借記“稅金及附加”,貸記“應交稅費”。當企業以銀行存款繳納應付的消費稅稅金時,借記“應交稅費”,貸記“銀行存款”
2023-10-25 16:28:12
您好,是會計分錄是這樣的
2022-03-22 14:15:37
對的,是的,需要這么做的
2023-11-30 16: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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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9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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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9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