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匯算清繳的統計期間是稅款所屬期1-12月對嗎?現在稅款所屬期是11月,那我要等自然日23年1月15日申報完稅款所屬期12月的綜合所得,才知道22年全年的個稅稅率是多少嗎?
答: 對,沒錯,就是你說的這個意思。
老師,請問企業17年虧損30萬,23年稅款所屬期還沒彌補完,是不是23年匯算清繳的時候,這個剩余虧損就不能再彌補啦?
答: 是的,一般來說,如果企業在某個納稅年度的虧損額未能在未來5年內用稅前利潤彌補完,那么該虧損額就不能再在以后年度中繼續彌補。這是中國稅法中的一項規定。因此,如果企業在2017年產生了30萬的虧損,且在2023年稅款所屬期仍未彌補完,那么在2023年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剩余的虧損部分將不能再進行稅前彌補。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我公司是2022年1月份申報2021年11月工人取得的工資,12月發放,屬于跨?申報。2月份稅款所屬期會變成1月,但是我填的還是12月取得的工資,那個稅匯算清繳時,12月的工資屬于2022年的了是嗎
答: 同學,你好,1月申報12月的工資,所屬期還是12月的話,那匯算清繳的時候還是算2021年的。但是如果您1月所屬期申報12月的工資,那就要算到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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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勇的百合 追問
2022-12-07 17:41
東老師 解答
2022-12-07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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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7 18:34